金融律师您好..,二年前我先生在银行…

金融律师您好..,二年前我先生在银行代了款,但他一直没有告知我,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销..现在代款到期他还不上这笔钱,我才知道此事..现在法院要起诉他,但找不到他人,最近,我们现在已离婚.这笔钱由谁还?是不是由担保人还?

如果找不到你的丈夫,银行贷款应该由你来还.房屋过户时间没有限制仍然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还是有机会不还或者少还的。具体情况建议面谈。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你们共同承担。担保人当然也有义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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