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你好!我由2007年在这家公…

劳动纠纷你好!我由2007年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可是去年一年都没有签合同和上保险,我想问去年公司会给我赔偿吗?我们今年大概是3月份签的合同当时公司说是给我上两险,工伤和医疗,而且费用是公司给交,可是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劳动合同书,我想请问象一些外地员工应该享受几险,公司应该怎么去做.谢谢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是农民工应该给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应当缴纳五险,同时,应当给予两个月的双倍工资。五险与两倍工资,并签订合同,如终止关系可要补偿.匿名从你的表达中可以看到,你年在公司上班至今,公司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的意见是:、按照《中华人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你放弃两倍工资,你可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你的面前有两条路可以由你自己选择,哪一条能争取到最大利益?你自己衡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