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在职职工的身份我们是哈尔滨交…

如何界定在职职工的身份我们是哈尔滨交通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公司原为集体企业,名为:哈尔滨交通器材厂。1992年改制,改为股份制,名为哈尔滨交通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改后,效益下滑,公司给职工陆续放假,2008年,我单位动迁,我单位办公室将放长假人员召集回厂,改部分人员回厂后归办公室领导。两个月后,我厂动迁结束,国家动迁款到位,公司给在岗人员发放动迁期间的补偿费。我们也向公司要生活费,我公司非但没有给,还于十月六日给我们出具了一个公示,说我们是历史上的除名人员。现在我们的档案仍在单位。请问;我们是否是职工,该如何违权?

要看除名是否有效来确定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匿名在股改是你已经被清退了,说明从那时起你已经不是该公司的人员,你现在再想公司索要什么属于无理要求,谈不上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