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一定要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干脆不让家人知道他的下落我是广西人,我老公是贵州人,结婚至今七年了,婚后感情一直都不好,特别是小孩出生后,经常吵闹,感情不合致使两人来到广东打工,小孩由男方父母帮照看。到现在都不知道对方在何处,今年6月份回去办理离婚手续,回去了,他借口说身份证掉了,之所以没有办好。请问现在我应该怎样才离得了婚呢?谢谢!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还有我拿不到他的户口薄和其份的材料的情况下,怎样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公告送达。,用你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就可以起诉。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