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条件您好,我是一所…

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条件您好,我是一所专科学校的学生,但是我们学校有个政策,就是大三不再上课,而是直接到公司实习,并且公司是自己找的。我到了一间公司,工作了三个多月,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定什么合同协议之类的,现在公司想把我解雇,我在公司没犯什么错误,业务能力也不是很差。请问:1.像这种情况我有条件或者资格和公司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吗?2.我看到劳动法中说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像我这种情况符合吗?

你没毕业,不能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和试用是不同的。你并没有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不适用这方面的规定。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你还在实习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