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您好!我公司一…

如何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您好!我公司一名营业员在顾客退换货的时候,说了一句“不要脸”,导致双方发生了打斗事件,双方均有人受伤,当晚顾客在医院治疗时检查出怀孕,为此该顾客在医院住了42天,要求打人者,该名营业员及参与的另一名员工赔偿100万,后本公司及派出所出面协调了一个月,合计赔偿孕妇医药费,营养费及赔偿费合计4万余元,全部由公司垫付,事后,公司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处罚两人各支付9000元。但营业员拒不履行,且不到公司上班。公司扣发了其剩余工资1700元,营业员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我公司将提起反诉,请问有没有相关规定,由于员工主观故意造成的损失,公司如何追讨。

如果是因员工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错,造成他人受伤,公司赔偿后可向员工追偿。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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