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四个月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已达四个月。不少员工陆续离开都没有结算清楚工资,老板只说不会不给,却没有一个时间承诺。我们是广告公司,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现在想离开公司,估计老板依然会拖欠工资。查询了一些相关法律条文,说是劳动监察备案没有判决权,最好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有一个什么60天不予处理,不太明白这个60天到底什么意思。同时,公司的法人不是老板本人,而是她的母亲,如果公司破产,我们是不是被拖欠的工资再也要不回来,老板不是法人,会不会因此推脱避免责任。我也收集了一些证据用来证明在单位工作的事实。但是工作时间起始,拖欠工资时间,不清楚拿什么来证明更好。还有劳动仲裁60天不知道是怎么计算的,60天时间太长,在这段时间内,公司发生其他变故怎么办?
你们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如果工资的事项没有争议,可以直接投诉建议立即提起劳动仲裁的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均可处理,你可以和当地律师联系具体事宜现在的仲裁时效已经是年了而不再是天。建议直接要求单位开欠条。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姜律师。现在的仲裁时效已经是年了,可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建议尽快起诉。你好!申请劳动仲裁去!北京律师祝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