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方霸占共同男婴因为女方父母一直反对我与其女儿与我交往并经过一年多的相处冷战中妥协,他们并最终因为她女儿有了我的孩子而办了喜事‘一直托着不领手续’,并有了近两年的事实婚姻,在这一段时间发现我‘前妻’与多名男子有关系并生完孩子不回家我不间断的在此照顾,就在孩子三个月的时候借口不管他们突然与我分手当时经济困难,分手后她在7日后领男友回她家。分手后在三个月内因工作原因去给孩子送过两次奶粉生活费在三个月后去看孩子并遭到拒绝至今没有看到孩子,就在我去看孩子那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正赶上她与其他男子订婚他对我这种行为能否认定为骗婚?在分手时扬言孩子不给我上户,不能随我姓就连名子也不能我取所有的权利都被女方霸占请问我该如何要回我想念以久的孩子?要回孩子的最好机会是在几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