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遗产我父母有一处房产53平方米,…

确立遗产我父母有一处房产53平方米,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产权证的名字是我父亲;没有过户于母亲;就这处房产有个情况,我父亲单位当时分房时按照单位分房规定只享受43平,为了要一个较大的面积,我妹妹、妹夫(父亲是同单位)就与我父亲和在一起参加分房53平方;后来我妹妹、妹夫离开这的单位,按单位规定职工离开单位就要收已分的房产,单位当时考虑我父亲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就没有收(调小一点面积的房产);就同意妹妹和妹夫调离。这处53平方米的房产是不是都属于我父母的遗产?在房产遗产的继承上兄弟姐妹是不是享受同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