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香港与人重婚并更改所有联系方式,我要离婚该怎么办?91年我与香港吴某结婚,94年他与香港另一女子结婚并生育一对儿女,我要离婚他却更改了所有联系方式,我该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办内申请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如对方不出席,可以缺席判决。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然后公告送达。可以在国内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可来电咨询你如果与你丈夫是在大陆结婚的话,那么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大陆提起诉讼,并经相关程序送达给你的丈夫。以上意见,供参考!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你们结婚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否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您可以直接向你们登记结婚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也可以考虑向香港相关部门投诉您丈夫重婚问题。可在国内法院起诉。你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可以在大陆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