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请问我之前3月28向朋友…

关于债权债务请问我之前3月28向朋友的朋友借钱30万,月息4.5%,时间一个月.协议上罚息按照利息的1.5倍.11月把本金凑齐了,要付给他,但是因为利息谈不拢而僵持,之前我拿到手的本金就是已经扣掉一个月利息,4.28又给担保人让他帮我支付付了一个月的利息和3万元钱.5.30日还了5万元.请问:1.法律保护同期利息的4倍以内这个说法正确吗?一般是多少倍?我按照4倍算出来是2%左右月息.是否对?2.借款人有说到时候如果告我不承认5万元是还本金,是罚金.这样法律认可吗?3.如果我没有财产无力偿还,要付什么责任?4.担保人付什么责任?另外希望福州的律师联系我.多谢!!

还是直接找福州的律师面谈吧只说一点,本金应该是按照你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