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我应得吗?2005年4月我去*…

社保是我应得吗?2005年4月我去**办做促销员.从07年有电子发票开始,公司叫我以个人名义交社保,我交了1920,报了九百多.08年公司事先没有通知我,就突然在**撤柜.我问公司怎么安排我,公司说东百元洪有一员工不满意,若我去,就去.我问底薪多少?他们说700,但我知道元洪底薪750上.我就不去了.8月1日我到社保公司交了2280,带着电子发票和盘点表到公司交接,公司答应抱8月之前的社50%.但要等到12月份.我想能报多少就多少吧.就把发票放哪儿了,他们也收了.可是3个月后,公司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中途退出的总公司不报,发票给退回来了,叫我快点拿回去.我不解,致电到总公司询问,回答是撤柜台可以报,总公司还有我的名字和合同.随后我电话到福州办,回复:发票还没寄去,她再问下总公司扬小姐.隔一天,公司又叫我过去拿发票自己去寄.我很愤怒!为罗西尼公司的出尔反尔,自相矛盾感到极大的愤慨.他们无视民工的劳动,为所欲为.请律师先生给我个说法.指明声讨的道路.谢谢!

可以书面反映到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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