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有一位母亲,决定将拆迁房一处价值30万,分别由儿子和女儿平均继承。谁要房屋谁就拿出房子价值的另一半给对方。在拆迁前,母亲决定房屋由女儿买下,在过户时,女儿又用了歁骗的手段,做的是一个买卖合同(以7万元买下)。现在是买卖合同没有对现,另一半也没有付给她弟弟,将母亲送到养老院不管了,现在在儿子家里。请律师给出个主意,怎么办?
若买卖合同没有签订的话,则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赠与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要求女儿履行或撤销合同。母亲还健在,继承并没有开始,母亲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属于她的房子。若能证明合同是假的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