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你好,我在2008年9月12日晚九点发生车祸,当时是在斑马线上行走,经交警队调查后确定司机为全责,之后拿到了责任认定书,到现在伤还没有好,并且在脸上下巴处有一道缝了十针的疤痕,现在我们想处理此事,要求赔偿误工费整容费营养费医疗费等(我没有住院,但后来去医院复查医生说腿部该打石膏才能恢复好,小腿部的软组织挫伤比较严重,可是撞车当天的那个医院并没有要求我上石膏)可是司机不予赔偿误工费,他以告诉过我单位领导不扣我的工资可年终奖为由拒绝赔偿,整容费也拒绝赔偿,并且说我们要不服可以告他,请问他这两项赔偿金是不是真的不用赔偿?我还能要求他赔偿什么?
误工费赔偿的是实际误工损失,如果单位确实没有因此扣发你的工资或奖金之类,不能要求侵权人赔偿。整容费,如果你能取得正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整容及所需费用的证明,或者所受的伤害确实对你的容貌产生了显而易见的不良影响,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的。构成残疾的,应当给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