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水电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

xx水电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xx水电站原来是阳山县农委向阳山县银行贷款建成的水电站,经营了几年后,因县农委没有向阳山县的银行还贷,于是县银行强行收购了xx电站,后来xx水电站成为县银行的下属企业单位.阳山县银行于今年8月份把秤架三级水电站转让给一个私人老板经营,提前解除了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的期满时间为2010年9月),现在阳山县银行以出现重大变故为由不肯支付合同中签定的5000元违约金。请问:阳山县银行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们怎样要求银行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可以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