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所有权是否全归弟弟1.杨浦区延吉四村房子原是由我家长阳路新楼房为照顾弟弟结婚更换的较大房子,属父母全家。2.因弟弟,弟媳和父母住在一起,延吉四村房子太小,根椐当时的政策有弟媳女方解决房子问题,因此原上海金属材料公司分弟媳一小间房子(窄浦路).3.改革开放后,房屋私有化,延吉四村的房子由弟弟,弟媳用公积金买下(因父母亲已退休无公积金)这是历史遗留问题.4.父母在生前并没有当作弟兄姐妹说过延吉四村的房子归弟弟,弟媳.没有遗嘱。弟弟,弟媳照顾父母,并不等于其他兄妹没有照顾父母。因此我们认为房屋所有权并不全部归弟弟,弟媳所有。这样的观点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椐。
既然已经是私房那么住房的产权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如果是方案的房改你还有享有产权的希望。但是你父母已经去世,已无可能。不属于遗产。房屋所有权应当属于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