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未经货主同意拿走寄卖商品您好!本人在数月前以80元每月租用一间店铺里的一格子寄卖商品,但两个月后,店主突然把店铺转让出去了,未跟本人商量就把寄卖商品一并拿走,后来在本人发现并联系他时,他才说拿到别的地方卖,过几天再跟我结帐,但一个月之内联系他几次每次都说过几天,最后确定了日期去月结,但那天打电话给他他关机,第二天再联系他,他说星期五晚上再去结帐,那天是星期三,到星期五晚上联系他,他又说没时间,要星期天才有空,然后确定星期天中午结帐,并把之前货物取回,但到星期天中午,打了十几个电话都不接,再打竟关机了。当时租用格子时只签了一份简单协议(租期三个月,实际租用了两个月),只有双方签名,没有身份证号码,还有一份经店主签名的收货单。店主是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他的工作地址。货款有上千元。请问此种情况该如何办,报案派出所受理吗?拿回货款或货物的可能性大不大?
可以委托律师凭证据诉讼,,满意按采纳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可以起诉。直接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