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友(乙方)与甲方于08年09月19日草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由甲方草拟),且预付了定金5万元.但事后发现该协议存在如下问题:1.甲方抬头姓名与落款签名在字上有出入.2.见证人未在协议上签名.3.协议上的乙方三人只有俩人在协议上签名,且其中一人因文盲由他人带签(无委托约定).4.甲方房屋系农村,乙方户口系非农业.请问您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盼告之,为感!
无效协议。相关法规查询可到(法律在线)农村的房子一般是不能买卖的。你还是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吧!——如满意请采纳!协议应当无效的,农村的房子属于宅基地一般不准卖给本村以外的人,特别是非农业户口的。没有效力详情你可以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