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的义务我和老公结婚是在我这边…

上门女婿的义务我和老公结婚是在我这边登记领证的。但当时是算我出嫁还是算招赘都没有明确说过。现在5年了,老公想把户口转过来,村里出证明前要先由我们写申请,然后由村民代表通过。申请上要示写明赡养老人。因为我只有一个姐姐,结婚在本村,因为他和我爸爸关系不是很好,虽然在一个村,但是难得来看我爸爸。前两年我妈妈去逝,是她一手操办的(做儿子该做的事)。可如今她对我爸有点不理不睬。我老公对在申请上注明赡养老人有意见,他认为老人我们肯定是要养的,但是担心一旦写明,我姐就是彻底不管我爸了。因为我和老公在另外一个城市做生意,一两个月才回去一次,如果姐姐真的不管他(其实只是想她常去看看我爸就行,经济上基本都是我和老公付担的,但说过她很多次,她嘴上说好,便还是很少去),老人一个人很不容易。老公说不写明由我们来赡养,姐姐就不会彻底不管。我想知道这个事倒底怎么办才合适。谢谢

即使你们在申请上写明赡养,也不能免除你姐姐的赡养责任,具体还要你与你姐姐商量。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女婿和媳妇在夫妻都建在的情况下,应该随配偶一起赡养老人,上门女婿也是一样的,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一样。村里的要求是习俗而非法律规定,你们可以写上去。如你姐不赡养,到时可以以父亲的起诉要求赡养!——如满意请采纳!写上,你姐也要赡养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