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必要再上诉?本人在一机械厂上班时间由于开发新产品而手部受到7级伤残,前后3次住院78天。厂方当时只支付了36281.8元的医疗费。2008.7.28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为厂方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8803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8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018.75,停工留薪期工资10244.16,住院期间护理费1794,住院期间伙食用补助费327,鉴定及鉴定检查费1368(1030),交通费500,合计71550.83(71204.73元)。括号里的是一审结果。当时仲裁后厂方不服提起了上诉的。现在一审结果出来了,听说厂方还不服,还不想给钱还想二审上诉,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如果上诉赔偿会不会多点,如果我不上诉等厂方上诉,我只应诉,我会不会得到赔偿款要比现在少些呢?请问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是上诉好还是不上诉好呢?
不用上诉。看情况,我认为你没什么上诉的必要。应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