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案例某日本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

专利法的案例某日本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1件日本专利(均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问:依照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问: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返销日本,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问: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如果只在日本取得了专利,没有在中国获得专利,在中国就不享有专利权,在不享有专利权的国家生产销售利用该专利技术获得的产品不构成侵权,但销售到日本会构成侵权。没有申请专利,就不是专利.就更谈不上什么使用费了.此技术没有在我国申请专利,在我国就不能受到专利保护。任何人可以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该技术产品或方法。该国内公司,不应签订此类合同。但可以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如果只在日本申请了专利,而没有在中国及其他国家申请专利,则在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不受专利法保护.中国企业可以在非日本境内制造\销售利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不过,如果出口到日本,就构成侵权了.如果产品销售到日本,应当得到日本专利权人的许可.、否。、需要。、否。专利权保护是有地域性;对方取得的是日本专利,只要不在日本生产或销售日本,不构成专利侵权。你可以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或者销售其他国家,只要不返销日本就不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只要不在日本销售都可以,也不需要缴纳许可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