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酒后伤人,受害人被鉴定为鼓膜穿孔,轻伤害,请问该类案件是否可以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现在案件已被移送分局。另外该被告是自行去的公安局,是否存在自首行为?如不能刑事和解,上法庭,大概怎样判决?
、不存在刑事和解的问题,但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民事和解了,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主动到公安局,如再能如实供述,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与对方达成和解,并且对方同意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可能不与追究;算是自首情节,如果追究责任,会作为量刑的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倡导“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刑事和解”,但现在操作中存在一定阻力,刑事诉讼的程序估计还得走,可在“自首”“悔罪表现”等方面着力辩护,如果具体情节中对方当事人存在一定过错,可以争取判缓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