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出租房屋后损害其他住户利益一楼房…

房主出租房屋后损害其他住户利益一楼房主将住宅(115平)出租给一个销售公司作办公用房,此公司约有50人左右。自从这个公司搬进住宅后,这个单元的所有住户均受到严重干扰:摩托车喇叭声、人的喧哗声等,115平容纳不下这么多人,他们经常三五成群地在单元门前及楼道里吸烟、交谈、电话联系业务等,而且楼门口的电子门经常不锁,使所有住户感觉我们的家就在可以随便出入的闹市里。由于电子门经常不锁,致使各种非法广告,***传单在住户的门缝里出现了。尤其是各种闲杂人等可以乘乱随便出入,给住户的安全造成隐患。最近五楼两住户一天内同时被入室盗窃,盗窃手法为技术开锁。请问:住户们应怎样维护住户及失主的权利?出租房主及销售公司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非商业房产,要用于商业经营,需要经过邻居的同意。没有经过邻居同意而设立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工商局投诉,要求设立人搬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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