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劳动合同我和公司签了2年的合…

关于我的劳动合同我和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是2007年9月4日签的合同,到2008年11月20日公司裁员,单方要求我离职,公司给我2个月工资赔偿金,和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要求当天离职,并通知公司为我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交纳至08年11月。另外我刚交了3个月的房租,这个是否需要提出赔偿,另外,我现在拥有什么权利,公司应该按理赔偿多少,还有就是我们公司到每年底有13薪,还有满勤奖,都没有给我提出赔偿,是否需要赔偿,请帮助解答,不盛感激。

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的权利均得到了保障.你有权利再提起仲裁,但提仲裁的结果与此相差无几..公司的做法已经很可以的了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公司的做法可以。你好!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