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父母的房产还贷及增值分割女方…

离婚涉及父母的房产还贷及增值分割女方父母及女方房产,婚前按揭买房并取得房产证,付了首付,婚前已付清3年房贷,还贷期限为10年,户主及主贷人是女方母亲,房产证上是女方父母及女方名字。结婚两年半,婚后一直女方父母还贷,请问男方有权要求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吗?女方虽没参与还贷,但女方拥有三分之一房产,并其父母已帮其完成还贷,这部分还贷款项及其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请问要是该房产在离婚前出售或是做抵押贷款,男方还能对其还贷及增值部分要求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分割。男方无权主张权利,如你说的属实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这套房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但是结婚后的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男方没有权利要求。婚后还贷中的部分,若未明确是赠与女儿个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从事领域: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