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的待遇07年9月我以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身份到医大读研究生,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按照国家规定仍保留在单位,并签定了单位大学个人三放的合同声明毕业后不另外[派遣,仍回原单位工作。单位认识部门又与我签定了另一份合同,并声明上学期间一些费用自己承担,工资挺发,回单位工作一年后再补齐。但是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今因学费等生活费用家庭无力承担,跟单位沟通希望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单位领导以签定的合同为由拒绝申请,今年3月抽时间已经到单位工作,已经承担了部分工作任务,到目前2个月了,单位拒绝给我发工资。请问1.我这种情况,进一步应该如何处理2.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有多大的把握?谢谢您费心了
回复匿名本案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适用\"国家教委:[]教研字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你在用人单位已经承担部分工作任务,虽然尚未签定劳动合同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