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我今年三月份同一企业签订劳动…

劳动合同我今年三月份同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3000元,每月休息4天。如不能安排休息,给4天的加班工资。由于企业业务多,所以天天上班,一天都没有休息。企业在给加班工资时按一天60元计算,企业解释月薪3000是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组成,加班只加基本工资,(合同中无此条款,只有月薪3000元这句话)日工资是否应按3000/21.75计算。一个月只给4天休息符合劳动法规定吗?我该怎么做?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