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国有小型企业15年前,聘请一…

劳动补偿国有小型企业15年前,聘请一名兼职会计,月薪700元,现该会计年龄以70多岁,公司决定解聘,原聘请会计时,一直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现会计提出,每聘请一年要公司补偿2000元.特咨询有无法律依据.

没有依据.如果该会计有退休工资,则双方之间不属劳动关系,不用给赔偿.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按一年补一个月的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