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律师您好:我是**村的一名普…

向您咨询律师您好:我是**村的一名普通的村民。向您请教几个问题.近日我村全体村民接到县里印发的土地整理宣传材料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自愿同意解除土地三十年的延包合同,终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同意将承包土地全部流转倒村委会并授权村委会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整理经营权使用合同后,由用地单位出资对村民以补偿安置的方式给付受益款,标准为:一土地补偿参照天津市政府的区片地价每亩2万元标准执行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天津市征地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三土地整理后农民的社会保障参照《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津政发{2004}114号)执行四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原则,首先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整理;下一步,按照市,县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小城镇建设,统筹考虑村庄迁并。通过土地整理,改善村民生活生产方式,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水平。请问:县里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在没有公布全村人口数和占地数就说一口人分十万元的补偿款?如果我们农民没有的土地将来的生活怎么办?真的会给我们合理的安置吗?不是说征地要自愿吗?因为我们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欠缺,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很迷茫,您能在百忙之中给我们做一些权威性的解答吗?

县政府的宣传单不是告诉你了么?——村民自愿是否转让,自己有权决定。

家庭纠纷你好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我妈妈…

家庭纠纷你好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我妈妈和我的爷爷一向都不合,有一次因为一些事情我妈妈和我爷爷吵架了,于是我爷爷叫他的几个女婿打了我的妈妈,我爸爸要求他们赔医药费但他们不赔,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

事故责任我在我们那的乡村公路上靠右行…

事故责任我在我们那的乡村公路上靠右行走,对面来的一辆时风的小汽车把我挂倒了,送到医院经检查是脑震荡,住了一个月的了院,请问这起交通事故我有责任吗?

你没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负全责!一般的情况下,你是没有责任的。欢迎咨询

请问交房时我们业主应该交哪些费用?1…

请问交房时我们业主应该交哪些费用?1:供电立户费(529元),2:闭路电视立户费(265元),3:房子房屋装修保证金(1000元),4:装修垃圾清运费(243元),5:施工服务费(404元),6:测绘费(220元),7:物业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收取这些费用是不是合法的,这些费用的金额又是不是合规定的?请您帮我解答一下?

户口问题一男子生性顽劣,与一女子未婚…

户口问题一男子生性顽劣,与一女子未婚先孕生下一名女婴,当时该女子未成年,怀孕时家人均未发现,直到婴儿出生,他们父母才知道、而且顺利产下女婴、由于当时特殊情况男子的家属并未给婴儿申报户口、但是,现在女婴已到上学年龄、没有户口婴儿不能到学校注册,该男子现在还因某原因关押中。不能耽误小孩读书的大事,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户口吗、因不便所以未出示名字、还请谅解

抢劫如何判刑全部…

抢劫如何判刑全部

qiangjie是重罪,轻判–年,重则年—死刑罪名成立就如张律师所言轻判–年,重则年—死刑轻则–年,重则年—死刑轻判–年,重则年—死刑

回收货款我有一批货款,是六月份送的货…

回收货款我有一批货款,是六月份送的货.按照所谈协议是七月底就要付款的,但到现在还没有收完,付了三分之一!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回吗?另因为我们是一个小店铺,所以在没有资格开出增值税票的情况下使用了别人的公司的抬头开票,这样对于收款会有什么难处吗?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除了发票,你应该还有送货单之类的凭证吧。你可以通过这来作为送货证明。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你好,是这样…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你好,是这样的,我是2000年入公司的,然后2008年9。24日和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对方在协议书上注明一次性支付我在劳动合同其间全部的加班工资,奖金,额外一个月月均工资,就月份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38206元,但他们在11月11日才把钱划到我帐号上,到帐的钱是37000,对方说是扣除了九月份工资的税钱两百多,还有八百多是9。10月份的社会保险,我们是在广州买的社保。然后我觉得不合理,我觉得对方在协议书上写的金额是多少就应该给我多少,但对方说那些钱是扣了社保,依然是在你帐号上啊,我还是觉得不合理。我想咨询的是,对方是否要按协议书上注明的数字给我?至于那些扣除的社保,我自己要给的部分,我是否只需要付10月份的?因为我是九月24日才解除合同的,那对方发给我的九月份工资还是要给我交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对方没帮我交9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是否不对?

你好,公司的做法有没有问题,关键看你们之间的协议内容。如果当初协议的内容没有考虑社保的问题,你自己是要承担社保的个人部分的缴纳义务的。至于其他的纠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1.我结婚十年,…

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1.我结婚十年,婚后两年检查出不能生育。孩子应该判给谁?2.结婚后,我买房子,向父母借的钱,算共同财产吗?3.近几年因不能生育压力很大,久治不愈,后来得了性功能障碍,法律会判离婚吗?

、不能生育?孩子?、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为原则,可以判给母亲也可以判给父亲。婚后取得的房子应该算是共同财产,借款也应该是共同债务。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为原则,夫妻双方情形差不多的话,法院会考虑把孩子判给不能生育的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