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顾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曾经签过的协议,想问下这个协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乙方(我方)要想离开这个家的话,是否要支付甲方100000元钱!谢谢!(补充内容:甲方是父母,乙方是子女,乙方21岁时被甲方领养为女儿,现女儿与领养母亲性格不合,想离开这个家,问离开这个家是否违反改协议,是否要赔偿甲方(领养父母精神损失费100000元)协议内容如下:甲方:ABC乙方:XYZ为了共建和谐美好的家庭,双方考虑到这个家庭的特殊性,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1.在今后的生活中,乙方永属李家人,甲乙双方有事共同商量,不得听从其他任何人的意见和摆布。2.乙方应当履行作为儿女的义务,赡养父母。乙方愿意结婚后,每月付给甲方600元作为甲方生活费,并且不得干涉甲方生活自由。3.甲方愿意福老归天之后一切财产由乙方继承。4.次条约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如有任何乙方违反该调约(不管任何理由)必须赔偿另一方十万元人民币作为精神补偿!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6.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ABC乙方签字:XYZ签字日期:07.5.2签字日期:07.5.2
合法但是不合理,,且可能不具有操作性,,,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