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外遇第三者律师您好,我是台湾同胞,妻子是北京人,我们在美国登记结婚已有10年,最近搬到上海发展。近日我从妻子手机短信中发现她有个上海男友,经盘问,两人已交往两年,并已发生性关系。我不想和妻子离婚,但想起诉此上海男友破坏家庭并赔偿精神损失,请问应如何办理?上海的法院是否接受此类涉外案件?谢谢。
起诉第三者目前依据国内的法律很难支持,不过你可以起诉第三者侵犯你的配偶权试试,年的时候有过一个判例,四川的某法院就支持了这样的请求无法起诉不会受理。目前无法处理。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的起诉缺乏相关的依据。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地区第三者目前在大陆是行不通的;从事领域: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