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经济补偿?本人自2005年1…

如何获得经济补偿?本人自2005年11月应聘进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至今已保持4年4个月(证据:公司存留的工资表或公司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用工方曾签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两次(分别是2006年5月期限8个月和2008年1月期限2年)。其余用工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1月29日下午5点半,通知本人加班交工作,用工方既不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具体解除合同的方案至今。如何获得经济补偿?具体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