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上次回答的问题我还不懂,再次请教您…

您上次回答的问题我还不懂,再次请教您去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时(的确住了七年),但没有暂住证,居委会也没法开证明,那么怎样才能证明呢?所安的家用固定电话能否让电信所开据证明?开的证明拿到法院作为证明其在此地居住一年以上,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不能,那么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怎样取得这个证明?没有这个证明法院是不能受理这个离婚诉讼的怎么办?还有,由于男方经常使用家庭暴力,符合离婚要件,现女方要诉讼离婚,请问法院会很快的判决两人离婚吗?法院会不会还去调解,等到第二次起诉再判?在此先谢谢律师为我解难。

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证明应让派出所加印,法院还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