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谘询我与现在的丈夫于20…

离婚财产分割谘询我与现在的丈夫于2000年1月结婚,至今共同生活九年。因其今年有了外遇,我想与其离婚。在99年10月,我们结婚前,他曾向我借过五万元钱,并写下借条,没有约定归还期限的。后因与其结婚,我没有要回这五万元钱。请问,如今我要离婚,是否能要回我当时婚前借给他的这五万元呢?就是说,我们的共同存款是否能剔除这五万(先还给我)?这五万是否能算我的婚前财产?谢谢2008年11月10日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分割后,他再还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