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对孩子有家庭暴力我(女方)2004年于男方结婚,同年生有一儿子现有4岁,婚后男方对我经常有家庭暴力现象,同小区有很多人可以证明他打我,我一直想离婚可放不下孩子直到2008年6月他再一次打我才导致我离婚了,儿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婚内共同财产和我个人财产全部归男方。男方经济条件非常好,我只有月薪4000元,可孩子很不愿意跟他一起生活,他对孩子动不动就打和骂,这样跟他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心都非常不利,这些我的同事和他的朋友都可以证明,就这种情况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利吗?
已起诉解决!向法庭提供这些证据(证人也可),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注意收集人证、物证。layks你的前夫如果对孩子有家庭暴力,那么,考虑到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你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两个程序来解决:一是协商调解;二是向法院起诉。修改回复